1 申报变更开办资金请按照以下提示进行 【注意】凡 《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上 所 登 记 内 容 发 生 变 化 的 , 均需 及 时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但 申 请 变 更 的 项 目 不 一 致 , 要 求 填 报 和 提 交 的材 料 种 类 也 不 一 致 , 此 说 明 只 针 对 变 更 开 办 资 金 进 行 说 明 , 同 时 申 报变 更 的 项 目 不 只 一 项 时 , 可 以 同 时 提 交
【注意】开 办 资 金 是 事 业 单 位 的 可 以 自 由 处 置 的 财 产 或 者 事 业 单位 法 人 的 自 有 财 产 总 额 , 以 人 民 币 表 示 , 以 万 元 为 单 位
当 开 办 资 金的 增 减 幅 度 超 过 20%时 , 必 须 变 更 开 办 资 金
开 办 资 金 不 包 括 事 业 单 位 的 下 列 资 产 : 1、代为 管理 的 公共基础设施和 资 源性资 产 ; 2、关系国家机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 不 能进 入流通领域的 资 产 ; 3、 银行 贷款 、合 同 预 收 款 等 非 自 有 资 金 ; 4、职 工 福 利 费 、保险 金 、住 房 公积 金 等 专 用 基金 ; 5、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不 能用 于 民 事 赔 偿 的 其 他 资 产 ; 6、规 定 了 使 用 方 向 , 不 能用 于 民 事 赔 偿 的 资 助 资 金
【注意】事 业 单 位 变 更 开 办 资 金 要 求 以 具 有 法 定 资 格 的 验 资 机构出 具 的 《 验 资 证 明 》 为 依 据
以下是网上申报变更开办资金的具体操作说明: 2 运 行 专 用 光 盘 , 打 开 以 下程序: 点击, 3 点击,进入用户名登记窗口: 输 入 您 绑 定 光 盘 时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