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前 言 本标准代替DA/T 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本标准与DA/T 22-200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 GB/T 1.1-2009 进行了修改; ——将标准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调整归档文件分类方法; ——增加归档文件组件和纸质归档文件修整、装订、编页、排架要求; ——增加归档文件档号结构和编制要求; ——将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统一为件号; ——在附录中增加归档章示例、直角装订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卿卿 丁德胜 张会琴 张红 吴惠敏 刘峰 王勤 宋涌 本标准于2000 年12 月6 日首次发布。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其他门类档案可以 参 照 执 行。企业单位有 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 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 DA/T 25-2000 档案修裱技术规范 DA/T 38-200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归档文件 archival document(s)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3.2 整理 arrangement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3.3 件 item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3.4 档号 archival code 在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赋予其的一组字符代码,以体现归档文件的类别和排列顺序。 4 整理原则 4.1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2 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