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基础》讲义 第一章 教育与教育学 第一节 教育的认识 一、什么是教育 英语中教育是education,法语中是,德语中教育是,三者均起源于拉丁文educare
educere
解释:把某种本来就潜藏在人身体上的东西引导出来,从一种潜质变为现实
我国最早的“教育”一词出现在《孟子尽心上》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 现在“教育”一词是19世纪末 20世纪初清政府的“兴学”活动和理论,日文中称作教育和教育学故称之
1、教育的定义: 一般人们是从两个角度定义的,一个是社会的角度,一个是个体的角度
⑴、从社会角度定义,可以把教育定义区分为不同的层次:①广义的教育,指的是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②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即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③更狭义的教育,有时专指思想教育活动
这种定义方式强调社会因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把教育看成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
缺点:单纯地从社会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往往会把“教育”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强制过程,忽略个体内在需要和身心发展水平在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如,过去我们的教学表现为一种灌输,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把教育看作是外在的强制过程,而不顾学生内在需要,导致学生学习缺乏兴趣,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的主体性难以发挥出来
⑵、从个体的教育定义,把教育等同为个体的学习或发展过程
定义的出发点是“学习”和“学习者”,而不是社会的一般要求,侧重于教育过程中个体各种心理需要的满足及心理品质的发展
缺点:单纯从个体的角度定义“教育”,又会忽视社会因素和社会要求在教育活动中的巨大影响
而且用“学习”来定义教育也会使教育的外延过于宽泛,难以真正理解教育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