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规范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308-199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的划分依据、要求、条件及评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涉外饭店,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等的星级划分及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LB/T001-1995 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3 定义与代号 3.1 定义 3.1.1 星级 用星表示旅游涉外饭店的等级和类别。 3.1.2 旅游涉外饭店tou rist hotel 能够接待观光客人、商务客人、度假客人以及各种会议的饭店。 3.2 代号 星级用五角星表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4 星级的划分和依据 4.1 旅游涉外饭店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饭店档次越高。本标准的标志按有关标志的标准执行。 4.2 星级的划分以饭店的建筑、装饰、设施设备及管理、服务水平为依据,具体的评定办法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设施设备评定标准、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评定标准、清洁卫生评定标准、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宾客意见评定标准等五项标准执行。 5 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的要求 旅游涉外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6 星级划分条件 6 .1 一星级 6.1.1 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6.1.2 饭店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 LD/T001。 6.1.3 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6.1.4 前厅 a.有前厅和总服务台; b.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18h 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讯和结帐服务; c.提供留言报务; d.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 e.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f.有贵重物品保存服务; g.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h.设值班经理,16h 接待客人; i.设客人休息场所; j.能用英语提供服务。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 6.1.5 客房 a. 至少有20 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