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法 进 行 身 份 确 认 者 识 别 方 法 和 核 对 流 程 ( 一 ) 目 的 保 证 医 院 相 关 运 作 流 程 和 政 策 符 合 安 全 目 标 的 要 求 , 通过 有 效 的 监 控 措 施 , 保 证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能 够 得 到 执 行 , 以 确保 病 人 安 全 , 减 少 意 外 事 件 的 发 生
( 二 ) 标 准 1、 正 确 识 别 病 人 : 要 使 用 至 少 两 套 病 人 识 别 码 ( 1) 当 给 病 人 用 药 、 抽 血 标 本 或 采 集 其 他 临 床 检 验 标本 、 给 病 人 进 行 其 他 任 何 治 疗 或 操 作 时 , 至 少 要 有 两 套 病 人识 别 码
( 2) 住 院 病 人 使 用 住 院 号 ( 性 别 或 年 龄 ) 和 病 人 姓 名作 为 病 人 的 识 别 码 , 在 病 人 入 院 时 记 录 在 腕 带 上 ; 急 诊 抢 救室 的 病 人 使 用 病 人 的 姓 名 ( 对 于 身 份 不 明 的 昏 迷 病 人 , 由 接诊 的 医 护人 员临 时 命名 ) 和 门诊 号 作 为 病 人 的 标 识 码 , 在 病人 进 行 抢 救 室 时 记 录 在 手腕 带 上 ; 门诊 病 人 使 用 病 人 姓 名 、就诊 卡号 作 为 病 人 的 识 别 码 , 出生 日期、 住 址、 电话号 码 可以 作 为 病 人 识 别 的 补充信息, 当 使 用 识 别 码 有 困难时 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 询问病 人 后再与这些信息进 行 核 对
在 核 对病 人 的 识 别 码 时 , 询问病 人 “请问你 叫 什 么 名 字
“让 病 人回 答 , 然 后将 病 人 的 回 答 与手中 信息进 行 核 对
( 3) 放 射 科 、 检 验 科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