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海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商 户 管 理 制 度 制作单位: 营销策划部 制作人: 鲜 正 东 时间: 2013 年 12 月 25 日 红海景区商家管理制度 景区服务宗旨: 为树立景区形象,打造景区品牌,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和管理环境,最终使景区和商家成为一家人。 景区服务目的: 共同维护景区形象和消费者权益,让各商家能够放心经营,不断创新,实现景区和商家共赢的目的。 特制定管理守则,望广大商家共同遵照执行 景区服务承诺: 1 、 维持景区经营秩序,保证景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 、 维护商家合法利益,及时处理商家的意见和建议。 3 、 急商家所急,帮商家所需,解商家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 服务。 4 、公正调解和解决商家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 、保持景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 、定期征询商家的意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7 、对商家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一、 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1 、商家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景区管理,维护景区信誉。如有违反,本景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2 、商家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证照,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3 、商家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景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4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景区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塑化超标、有毒有害产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以上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景区有权解除其合同。 5 、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 6 、严禁商家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 、为维护景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家的切身利益,景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公开透 明。不得强 买 强 卖 、恶 性 竞 争 、欺 行霸 市 、如有发现扰 乱 景区经营秩序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屡 教 不改 达 三次 及以上者解除合同。 8 、为了 保护广大商家的共 同利益,对于相同或 相近 的商品,商家之 间 应互 相协 商,定出 共 同遵守的底 价。如果 商家认 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景区,景区作为公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