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讲解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讲解济宁市工商局个体科刘国敏一(一(11)抽查流程)抽查流程抽查流程:1
制定方案(第六条第(一)项)
抽取名单(第六条第(二)项)
制定检查方案;B
制作告知书;C
实施检查;D
提出处理意见
实施检查(第六条第(三)项)
公示结果(第六条第(四)项)
一(一(22)检查的内容及方式)检查的内容及方式第九条: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内容及方式第(一)项一般检查信息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重点检查信息第(五)项第(六)项一(一(33)检查的内容及方式)检查的内容及方式被检查的公示信息(根据其属性划分):一般检查信息;重点检查信息
一般检查信息: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企业通信地址、存续状态、党建信息等
对这类信息的检查,可以做一般性核对
发现存在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一般不直接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处理,应先要求企业改正
重点检查信息: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资产财务等相关信息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
对这类信息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应当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
一(一(44)检查的内容及方式)检查的内容及方式对年报重要事项的检查,需要企业提交的材料:1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2
股权转让协议;3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4
财务报表;5
验资报告;6
审计报告;7
银行进账单;8
保证担保合同;9
股东名录;10
投资企业的股东名册等
另外:不涉及股权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就不需要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在企业提交的材料中,如果一份材料能作为多个年报数据证明的,不必重复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一(44)检查的内容及方式)检查的内容及方式第十条企业即时信息检查内容及方式:(一)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