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_____ 住建局城市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报告学 校:_________教 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建局城市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报告根据《县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办法》文件,对比我局职能职责,现将我局涉及城市法律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报告如下:一、完善公交站台布点方案、确立普通公交站台、招呼站、港湾式站台等的具体位置(一)集民间资金建设公交站台 40 座,其中式公交站台 16 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 24 座,分别为:干道沿线 8 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天星大道段 4 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同心路 4 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共计 24 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
(二)严格根据规划设计的质量、外观要求建设,公交站台建成后实行出让广告经营权,经投资与收入核算,建议投资者无偿使用 15年,在其经营期限内,由投资方负责站台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资方在站台使用期限内行驶公交站台广告招商使用权,其产权归县公共汽车管理站所有
二、完善道路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管理意见(一)原则已建各类城市地下管线,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原则;新建各类管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有偿使用”原则
(二)范围地下管线包括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高压和低压输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广播和有线电视网络、自来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燃气管道、工业用输送管道
(三)建设程序1、县规划局应加强规划统筹,对新建道路及其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管理
各管线建设单位应编制各自的管线专项规划,报送县规划局审核,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范围
新建各类地下管线由县规划局统一审批规划方案,业主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
2、管线施工图纸需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报县住建局备案
各管线在道路断面中的管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