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 2018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与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2、对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层级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工作3、受理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4、抽查工程的实体质量,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5、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委托检测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进行的检测;6、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施监督,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8、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9、负责工程质量投诉和处理工作10、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市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部门性质:事业部门职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内设机构:8 个科室机构设置:衡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科室8 个,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职工人数79 人。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市市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收入。2018 年预算收入1056.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6.9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衡水市2018 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 2018 年部门预算支出1056.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30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25.34 万元与公用经费 56.96 万元; 项目支出 74.64 万元, 主要是 1 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抽测40 万元;2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