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承揽加工合同篇 1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酬劳的合同
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
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别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酬劳的合同
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常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
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第 1 页 共 4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
法律给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
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
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假如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第 2 页 共 4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来看
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施工场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