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实施自杀干预的基本流程及要领警方实施自杀干预的基本流程及要领自杀是指个体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毁灭自己生命的行为
当个体的自杀行为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问题的时候,社会就必须对自杀行为予以干预
自杀干预是指特定个体或组织,在欲图自杀者自杀心理和行为发展演变的相关阶段,采取心理疏导、硬件防护、行为强制、医疗救治等方式,促使其放弃自杀念头或阻断其自杀行为的活动
对欲图自杀者的自杀临界行为的现场干预,是自杀干预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这种干预活动具有紧迫性、直接性、高难性的特点
干预结果的成败将直接体现为欲图自杀者的生死存亡
警察,作为一类重要的自杀干预主体,通常情况下担负着对发生在公共场所的自杀临界行为进行干预的任务
由警方主导实施的自杀现场干预,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公益活动
统计表明,每年全球死于自杀的人数超过85万人,我国每年约有28
7 万人自杀死亡, 200 万人自杀未遂
警方无可回避地要承担起自杀现场紧急干预的职责
尤其在大中城市,对欲图自杀者进行现场紧急干预将成为警方的一项新的、重要的任务,其工作成效也将成为衡量警方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警方主导实施的自杀干预应把握以下基本流程与要领:一、创造良好干预环境警方实施自杀干预活动,首先必须创造一个尽可能良好的干预环境
通常情况下,警方主导实施的自杀干预活动,多是在繁华的公共场所进行的
欲图自杀者的自杀临界行为多发生在高层建筑的顶部、阳台、窗口或者大桥桥面等公共场所,很容易招致群众围观
而围观群众不适当的语言会构成自杀干预活动的反作用力,强化欲图自杀者的自杀动机,促成其自杀行为
因此,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预过程中的负面因素,必须对干预环境进行控制
警方对干预环境的控制措施包括硬控制和软控制两种形式
硬控制即物理隔离,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设置现场警戒线,把公众阻隔在一定距离之外,使之无法对欲图自杀者产生影响,同时也可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