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首诊负责制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例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救治
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
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受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
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
严禁相互推诿
门、急诊抢救制度一、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二、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住院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三、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一面延误抢救时机
四、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