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制作类项目服务合同(通用详细版)要点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服务方)提供设计制作类项目服务,按阶段支付费用,并约定项目工作流程、著作权归属等
需另附报价单说明具体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信守执行
一、项目价款、设计周期、审稿周期/ 工作日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制作周期审阅周期方案 / 套合计金额(元)优惠总价(元)01 (含税)(含税)注:项目内容细则以附件报价单为准
二、项目价款的支付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价款,即人民币元整
项目 01 经乙方制作完成初稿,并甲方确认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期款,即人民币元整
项目 01 经乙方制作完成终稿,并甲方确认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尾款,即人民币元整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开户行:;户名:
甲方确认同意发票信息如下:发票项目为:;户名:;纳税人识别号(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及电话:
三、项目工作的流程1
在项目工作流程的各个阶段中,双方均应在约定的设计周期、审稿周期、修改周期内,完成的提交项目成果、回复确认意见或修改意见、按修改意见修改设计项目的义务
在项目工作流程的各个阶段中,如甲方对该阶段的设计与工作成果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按修改意见修改设计,至甲方确认
在项目工作流程中,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未完成、未确定的设计稿件
在项目工作流程的各个阶段中,如甲方不能在约定的审稿周期内向乙方回复确认意见或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审稿延误
则后续的项目工作依甲方延迟的时间做相应顺延
在项目工作流程中,甲方不能在审稿周期内向乙方回复确认意见或修改意见的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