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可编辑可修改1 设计院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校政校政〔2017〕228 号)有关精神和具体指导意见, 结合设计院实际,特制定本分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坚持学校总体指导思想,突出基于岗位定位的绩效管理和分配机制,充分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以及“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坚持绩效管理和兼顾公平基本原则
二、 考核时间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止三、 考核范围全员参与分配
业务隶属本单位但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双肩挑”管理人员、拟新进人员均要参与本教学单位的二次分配
四、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在岗履职、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建设发展”四部分以及“合计”核算到个人
按照“怎么决算分配就怎么预算分配”的思路,按照“ 4+1”模式计算每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形成以奖励性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式
五、考核方式v1
0 可编辑可修改2 1、设计院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方案的总体指导和具体实施
组长:杨广建成员:赵宝山朱新锋 苏红云程建敏 丁小艳2、按照工作性质,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内的人员按管理岗位、教辅专技岗位参与分配,不考虑其教学、科研工作情况,教学、科研工作绩效由相关教学单位核发
同时,根据校党[2018]23号《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干部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制度的通知》的规定, 每月给予支部委员每人100 元工作津贴,于年终一次性决算
岗位基本分值参照学校规定执行,详见下表1、表 2
表 1:管理岗位基本分值岗位职级分值五级职员(正处级)120六级职员(副处级)105七级职员(正科级)90八级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