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24〕97 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仔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24 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 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 xxxx 人,参合率 9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 2818
63 万元,其中,农民自筹 402
65 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 2415
2024 年结余基金 567
06 万元(含风险基金148
17 万元)
截止 2024 年 10 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 376
48 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 1208 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 831
5 万元,基金到位率 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24 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 713
56 万元,截止 12 月 26 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 57149 人次,门诊补偿 182
1 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 2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24 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 2540
59 万元,截止 12 月 31 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 19531 人次,2208
04 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 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 23
37%,补偿金额 961
92 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
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 3776 人次,占总人次的 19
33%,补偿 671
6 万元,占总金额的 29
6%;乡镇卫生院补偿 11191 人次,占人次的 57
30%,补偿574
52 万元,占总金额的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