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自动续签吗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自动续签吗 一、“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一句话内涵很丰盛,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需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存在书面合同 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
但是因为电子形式简单被修改,不太牢靠,一旦发生争议,需要对合同的真切性进行讨论,枉费功夫,所以推举使用纸质的劳动合同
2、存在签订行为 签订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认可
纸质的劳动合同上,双方要签字盖章而电子形式的合同中,表示认可的语句和发出该语句的行为也是签订
3、存在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法定条款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就是其中一项
其他比较重要的还有劳动酬劳、工作时间等
首先,公司所实行的劳动合同中,商定员工没有异议合同自动续签
这一做法使得续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单独的书面版本,没有单独签订的行为,其劳动合同期限也缺乏明确的商定
不符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不应该视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所谓“没有异议,自动续签”的条款,是实行了合同中默示的效力
即使用一种不作为,表明合同方的态度
这种做法不适合使用在劳动合同中
普通的合同双方履行完毕后觉得满意,可以根据原来的条件继续不断履行下去
但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的商定
劳动关系一方提供劳动,一方支付酬劳
劳动者需要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提高,获得更好的酬劳和福利待遇
假如仅仅凭借某一次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签订,劳动者就放弃了将来数十年通过劳动合同将改善后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的权利,这不是劳动合同法要求书面订立的初衷
再次,认可自动续签的做法,可能对劳动合同法体系带来重大漏洞
最有可能出现的就是自动延伸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