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防雷电管理办法医院防雷电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备工作,保护医院财产和全体职工和病人的人身安全 ,促进医院安全稳定,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医院各科室应当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击是指防备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各项活动及规定,包括全院范围内建筑物和设备对雷电灾害的观察、监测、预防等
二、防雷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三、医院成立防雷电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小组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院防雷工作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内的防雷工作
各科室应当接受医院防雷领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密切协调合作,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四、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需要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应当符合上级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五、医院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由上级主管机构授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必须进行报批手续,未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六、医院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审核同意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监督管理
在施工中变更和修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应当根据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七、医院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保定市授权的主管机构委托的单位发给合格证书
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八、医院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须接受具有防雷资质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工作
防雷装置检测为每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年一次,对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