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财务报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设备仪器及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车辆费、差旅费用费用及其他涉及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借款及预付款管理规定第四条、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需预先支付的购买材料、货物及各项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第五条、借款管理规定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9车辆费用等),经办人员凭审批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在结清前帐后方可办理借款。各项借款金额超过 3000 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室备款。否则,财务室有权拒付超出借款金额。第六条、预付款管理规定(一)、各项工程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建设、安装、维修等需要支付预付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填写《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二)、日常零星物资、材料采购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各项物资、材料采购需要提前预付货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物资供应采购合同》和《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预付款手续。(三)、办理公司各项预付款时,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向财务室提供审批的“专项合同或协议”和《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或《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预付的金额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金额,财务人员要与经济合同核对后,方可支付。(四)、公司各项预付款的支付原则上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现金支付必须经财务会计和总经理批准。第七条、借款及预付款流程9(一)、借款人凭审核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单(出差预先审批单或资金使用申请单、资金使用付款申请单、零星物资材料采购比质比价单等)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二)审批流程:主管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