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案资料范文分享质疑在校大学生失足可以暂免起诉质疑在校大学生失足可以暂免起诉质疑在校大学生失足可以暂免起诉20xx 年 1 月 7 日,xx 市 xx 区检察院对 xx 某大学 20xx 级计算机系学生王某涉嫌盗窃一案决定暂缓不起诉。xx 区检察院审查期间,深入学校了解到该生平时学习良好,还有5 个月就将毕业。因一时糊涂,盗窃他人手机,触犯刑律。 承办小组认为该生还有其可塑性,有挽救的可能。遂提出对该学生实行“暂缓不起诉”(应为“暂缓起诉”----笔者注)考察 5 个月的意见。 其“暂缓不起诉”的理由大致如下: 1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精英人才。2 该同学涉嫌犯罪完全是一念之差,按照校规、校纪,可能面临开除的窘境。3 该生还可其可塑性,有挽救的可能。 4 如此“正确”处理,可以降低在校大学生犯罪率。xx 检方的这种做法已非首次,事实上,20xx 年曾震惊 xx 教育界的“307 聚众斗殴案”中的11 名 15 岁至 17 岁犯罪嫌疑人,就全部被该市玄武区检察院“暂缓不起诉”。而且据说这一大胆尝试, 还获得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赞赏,称此案为“执法理念的一次创新”。目前,xx 市已被列为全国“暂缓不起诉”试点城市。或许该检察院的初衷是好的,认为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应该放这些“社会精英”一马,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于法于情,这种做法都难以让人接受。检察官不是医生,检察院也不是医院。笔者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本着对法律、对人民,更是对自己负责的精神, 对 xx 市 xx 区检察院的做法提出以下质疑。真的希望他们能给人们一个真正合情、 合理又合法的说法。 质疑一平等何在?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条基本原则。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也作为刑法三大基本原则之一被明确规定在 97 新《刑法》中。然而, xx 市 xx 区检察院对此案的处理给笔者的感受却是对这一原则的公然践踏。“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早已成为历史尘埃而遭现代文明所遗弃,而“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才是当今社会的主旋律。 美国总统都险些锒铛入狱, 何况我们所谓的“未来社会的精英”?如果是“未来的社会精英”就可以暂缓起诉,那么科学家,企业家,教授,甚至政治家这些现实中的精英岂不更有精品文案资料范文分享资格享受如此礼遇?然而法律是神圣的,是应该被信仰并且被遵守的,绝不容许有人把它玩弄于股掌之中。一个在校大学生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