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滨江商务区01-01-29 地块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施工测量复核制度一、为适应公司工程部的管理要求,满足项目施工需要,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度
二、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
施工复测由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
复测成果应系统地整理成文,同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审核完毕后下发项目部实施
各类控制桩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防误用
三、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⒈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作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
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认真核对
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 ( 含电子记录 ) 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 严禁事后补记、 补绘
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
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天气、工程地点(部位)等事项应填写完备、清楚,并有参与人员签字
记录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操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应有计算结果, 并附有相应结论
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进行复核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
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 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在申报公司复测时, 必须同时报送内业测量资料
(市政工程)5
利用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成果检测无误和合格时才能利用
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方法
在使用全站仪等数字化测量仪器时,必须有误差监测手段,对各种误操作必须有查错功能和纠错能力
重要定位和放样, 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采用不同方法分别进行计算,并报请工程部审核、签认后执行
重要工程、控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