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纠纷代理词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对于本案,本人从法律层面已做充分阐述,不再赘言。此次仅就余 X 某辩称的【“其有货,万 X 不提”,理由是“行情降低,万特反悔”】这一说辞表达几点的看法,作为参考。国松木业的表述从情理上讲,看似符合,实际站不住脚。 一,国松木业自称自 2024 年 7 月份之后,板材行情就急剧下跌,甚至每平方米下降 3000 多元等彻低是无稽之谈。有几个事实可以印证其所言非是: 1,万 X 公司在合同内按 7400 元/m3 的价格购买了 478.567m3 的板材,在合同外购买了将 540 多 m3。假如真像对方所述那样价格下跌,那么万特公司一点也不买岂不更划算? 2,假如国松木业真有货的话,万特公司在合同内的货物都买不完,没什么还要在合同外进货呢? 3,假如真像对方所述那样每立方米下降 3000 元,河北万特更不行能在合同外按 7300 元/m3、6350 元/m3 的价格购买质次的板材。 4,从双方的交易挨次看,合同内与合同外的货物是交错的。国松木业有达标的板材,河北万特买;没有达标的货,河北万特也买。等有了质量达标的货,万特还买。 5,期间,红玫瑰板材的价格要高于小斑马,假如对方真有货的话,万特公司要提货也应当是红玫瑰板材而不是小斑马板材。 6,期间,国松木业供给了一批红玫瑰,再没供给。假如有货的话,河北万特不会放着国松木业的板材不要,而以 8000 多元的价格从其他商家买货。 以上,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印证国松木业的说辞不成立。 二,关于河北万特法人出庭的问题 从程序上讲,高某彻低可以不出庭。之所以出庭,不是由于通知书上写着“无正值理由拒不到庭,则担当不利后果”。我们觉得自己不理屈,敢于面对。打官司,不仅讲法,还说理。法人出庭就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要证这个“理”,事实并不像余 X 松声称的那样“自己有货,万特不提。” 三,关于货物在途时间的问题 双方在 2024 年 5 月份就开头对这笔买卖进行洽谈,那时国松木业对购进加蓬板材事宜就有布置(要不然也不会谈);谈妥后,才在7 月份签的合同。假如国松木业不能保证 8 月底开头供货,合同就不会那么商定,双方也签不成。从洽谈,到签合同,到供货,这期间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国松木业辩称从签合同之日计算三个月的运送时间,明显在颠倒黑白,有违事实且不符合合同商定。假如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