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其次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灌溉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安排 □ 地被笼罩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修理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具体商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确实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觉实际工作量与合同商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方便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商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商定范围和因乙方缘由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需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24)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别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商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商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离担当。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根据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法律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