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兴安岭资源管理工作汇报(共 7 篇)第 1 篇: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野生经济植物 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和提高林地生产力,杜绝乱挖滥采行为,有序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鼓舞全员创业增收,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野生经济植物资源是指林地中除乔木树种以外的一切可利用植物的总和,如:偃松林果、榛子、笃斯越橘、越橘、其他野生浆果、野生真菌、山野菜、野生药材等
第三条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实行以生态建设为主,对野生经济第 1 页 共 5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植物资源实行严格保护、科学培育、积极利用、合理开发的方针
第四条野生经济植物资源采集的进展思路和模式
管理思路:依托资源优势,尊重经济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因地制宜,稳步推动
管理定位:以笃斯越橘、越橘、偃松林果、榛子、山野菜、食用菌、中草药为主的采集业
管理模式:由林业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
第二章野生经济植物资源采集承包 第五条野生经济植物的采集、培育、保护、引种都必须实行有组织的经营活动
以自然沟系或林班为经营地点,以林场为单位实行承包,取得承包权后,由林业局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野生经济植物采集承包区的区划、合同签订及竞标办法由林业局自行制定
第七条各林业局成立野生经济植物采集、培育领导小组
领导第 2 页 共 5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组由资源林政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企业管理科、多种经营科、政策法规科、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森调队、监察科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林政管理科,负责具体发包的相关信息和办理承包合同
第八条林业局的各林场根据本经营区自然条件做出林地综合开发的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