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型公寓)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型公寓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填写说明及特别提醒1、本合同适用于居住型公寓买卖时使用
2、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
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全都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应该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下载,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
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合同自订立之日起 30 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记下备案机关记下备案
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准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5、本合同不得翻印
特别提醒:居住型公寓根据公建设计标准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执行非住所技术法律规范
居住型公寓的房地产权属记下参照住所有关规定办理
合同编号: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开户行: 账号:托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经纪机构资历证书编号:开户行: 账号: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托付代理人: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记下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全都,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商品房状况该商品房销售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