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类) 合同编号: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类-2024 版)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 法定代表人: ; 住宅: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 ; 户名: ; 账号: ; 受让人: ; 法定代表人: ; 住宅: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 ; 户名: ; 账号: 。第一章 总 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规则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其次条 出让土地的全部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筑建造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其次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 ,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坐落于 。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见附件 1,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 2。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计划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担当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担当所需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年,自出让人向受让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万元),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万元)。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让人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合同并支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缴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