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羊场防疫、卫生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养殖场的管理水平,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节约和降低成本,明确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用药制度(责任人:李荣智)1
根据养殖场羊的数量,认真造购药计划,到畜牧兽医局售兽药专卖处购买相关药品,并记录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绝不使用人用药、伪劣药、原料药以及禁止在饮水或饲料中添加的化学品等违禁药物运用到养殖场中
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羊不得出售和屠宰
不得擅自更改用药途径、投药方法、使用剂量及疗程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的须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二、免疫制度(责任人:李荣智)1
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做好口蹄疫、羊四防等疫病的防疫工作
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认真填写免疫档案
详细记录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疫苗使用前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并检查疫苗包装及性状
瓶子出现裂纹、瓶塞松动及疫苗色泽、物理形状等与说明书不一2致的疫苗,严禁使用
使用疫苗时,严格按照规定剂量和方法进行
不得自行添加或减少剂量
免疫注射器使用前后严格消毒
遵循一羊一针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废弃疫苗及疫苗瓶高温消毒,不得随意丢弃
注射疫苗后两天内注意观察羊的表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救治9
定期和不定期对羊进行口蹄疫、羊四防等疾病的免疫效价监测,及时了解免疫效果,完善免疫程序
三、检疫申报制度(责任人:李荣智)1
跨省引进种羊、乳用羊或胚胎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引入
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羊出栏、销售及迁移时,提前 3 天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自宰自食羊,也要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后屠宰食用,以免造成二次感染
(责任人:李荣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