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包括总则、服务作业程序、客户意见调整等三章
(三)各单位服务收入的处理及零件请购,悉依本公司制度办理
(四)售后服务部为本公司商品售后的策划单位,其与公司其它各部门之间,应保持直接及密切的联系,对服务工作处理的核定依本公司权责划分办法处理
(五)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归纳为以下主要环节:签订合同注册客户档案→验收合同项目竣工文档、资料→进入保修期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的合同签订跟进和发展新的服务项目→循环到签订合同或补加合同
(六)本公司售后服务的目标分为下列四项:1
收费服务(A)-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完工工程,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予此类
合同服务(B)-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完工工程,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免费服务(C)-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完工工程,在免费维护期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一般行政工作(D)-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技能培训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七)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如下:见表1
1(八)服务中心报修信息接收人员,于接到客户之报修电话或文件时,该信息接收人员应即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现场情况等,登记于"报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登录《售后服务管理软件》打印派工单,送部门经理派工
(九)技术人员持"服务派工单"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按交单流程交于接单人员
(十)凡属收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户收费,将款交于财务,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派工单"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另行前往收费
(十一)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