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连接线路床中间交工验收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为保证路床工程质量并及时将路床移交给路面施工单位,特编制本细则
主要依据的规范文件:(一)、《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 年第 3 号令);(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通部交公发〔 2004〕446 号);(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四)、《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五)、《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六)、《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八)、《昌宁连接线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路基、路面工程);(九)、昌宁连接线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路床中间交工条件(一)、所有交工路段的路基宽度、压实度、弯沉、中线位置、路床顶面高程、横坡度、平整度、边坡坡率及边坡修整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填方路基需碾压补强, 并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验收认可,边坡坡面具有防冲刷的临时排水设施
(三)、结构物台背回填符合质量要求,资料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监理工程师认为合格的结构物台背回填应签认台背回填施工质量确认单, 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台背回填存在质量隐患,应在确认单中明确处理措施
(四)、涵洞洞口必须完成,路基防护、排水等工程尽可能实施位
(五)、根据实际情况,每次路床交接一般以填方自然段落划分
路床交工宜连续整段地进行,每次路床交工连续长度不宜少于1Km
(六)、承包人所提出的交工路段自检合格且自检资料齐全
三、交工验收检测项目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规定,路床交工验收的实测项目包括: 压实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