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维保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最终用户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章合同标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系统的相关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所提到的软件产品服务。第二章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人民币元整(¥ 00.00 )。第三章支付条款3.1.1 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 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3.1.2 支付时间及金额:甲方在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即人民币元整。3.1.3 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本合同总额已含税款。第四章服务的生效本服务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第五章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责任:5.1.1 甲方必须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责任:5.1.2 乙方必须按时完整地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5.1.3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第六章保密条款保密内容:指与甲方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网络系统软硬件的构成;运行状况与各种数据;安全测试结果等。以及乙方产品的技术、性能、合同价格等技术、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 乙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内容。乙方承诺将上述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在乙方内部限制在指定范围内,并由严格的内控制度加以保证。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保密信息,不得对甲方网络系统软件进行修改、改动、工程化、反汇编、改造成其他作品形式或进行分解。第七章不可抗力合同签订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交通事故、地震等国际惯例视作不可抗力受阻而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时,本合同执行时程将延长与上述事故持续时间相等之日数;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义务一方应立即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4 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函寄送当地主管机构核发之证明以证实该不可抗力之发生;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义务一方应于该不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立即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他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超过90 天,双方应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第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九章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如约提供相应服务,每逾期一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