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规范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行为,做好安全预控工作,使安全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消除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或减少各类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实现工程的预控目标。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适用于送电线路工程。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3.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公司2000-5-1; 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架空线路部分)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 3.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公司国电电源(2002)49 号;3.5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000 年版)国电网[2000]786 号;3.6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3.7《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984 年 1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4、控制目标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5、安全机构网络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4 条,明确规定“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监理责任”。依据监理开展 “四控两管一协调” 的工作职责, 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职责兼顾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形式, 并通过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素质。6、职责与职权6.1 总监理工程师6.1.1 执行监理合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监督管理责任;6.1.2 督促检查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的保护措施,检查持证上岗情况;6.1.3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责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6.1.4 对整改不力和不听劝阻而野蛮施工,要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待整改完成符合施工要求再批复 “复工令”;6.1.5对承包单位发生的人身和设备损坏事故,协助建设单位处理。6.2 专业监理工程师6.2.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 负责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6.2.2 同承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6.2.3 对主要施工工序要提前做好安全预控工作,审查、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实施;6.2.4对日常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