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办法(3)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方法(三) 为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餐厅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方法: 一、聘用与管理 1、各食堂、各窗口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聘请、管理从业人员,严把政审和面试关,经食堂主任同意后报中央备案。 2、所在食堂从业人员要同时办理好暂住证、方案生育等证实,并交纳相关费用。 3、所聘人员上岗前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根据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担当费用的原则,用工单位或相关业户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导管理,关怀从业人员的生活,重视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解决好从业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5、凡因打架、闹事、道德败坏等违规、违纪行为被辞退的人员,中央范围内一律不准再聘用。 二、集体住宿管理 1、从业人员到集体宿舍住宿需经所在窗口(业户)提出申请,中央批准后方可入住。 2、树立良好的公共道德,团结亲爱、互谅互让,不以个人所好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大声喧哗和打架斗殴。 3、宿舍内不得赌博、酗酒,不得购买、观察内容不健康的书籍和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碟,严禁留宿他人。 4、听从管理,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遵守作息时间(晚 10:30 前就寝),不得任意调换房间和床位。要爱惜室内公共设施,不得任意损坏和独占。 5、注重防火、防盗,不准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酒精炉等,发觉平安隐患和可疑人员应准时报告。 6、搞好卫生,个人要做到“四勤”,室内要轮番值日、保持洁净洁净,做到物品放置有序,地面、桌面保持洁净。禁止随地大小便、乱扔脏物、乱倒污水。 7、不准在室内墙上乱贴、乱划、乱钉钉子,禁止躺在床上吸烟或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注意节约,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9、违犯上述规定情节较轻者对其进行批判教导,情节较重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峻者交小学治安部门处理,由所在业户负责辞退。 民政局制度 民政制度 气象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