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1、在监工程实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旁站监理责任人职责、旁站监理责任人姓名,旁站监理工作要求。 2、旁站监理的范围一般应为(个体工程按实际选择):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 (2)、基坑、槽开挖深度≥5 米的土方开挖; (3)爆破工程起爆前的全过程; (4)、拆除工程; (5)、打桩、压桩机械安装与拆除和打桩、压桩过程; (6)、人工挖孔桩成孔、成桩过程; (7)、塔吊、外用电梯、提升井架的安装与拆除; (8)、塔吊顶升加节、减节过程; (9)、工程实体的设备吊装与结构安装吊装过程; (10)、外脚手架和工具式定型化卸料平台的搭设与拆除; (11)、吊篮脚手架与其它类型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 (12)、高支模与超高支模的搭设与拆除; (13)、高支模与超高支模水平构件砼浇筑过程; (14)、普通模板的拆除; (15)、高边坡治理; (16)、深基坑回填土过程; (17)、电梯安装过程; (18)、各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应实行旁站监理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过程。 3、旁站记录 (1)、安全旁站宜与质量旁站分离记录; (2)、必须当天填写记录和完善有关签字手续并在监理日记上登记; (3)、必须按制式统表逐栏填写完善; (4)项目总监每周应至少检查一次旁站记录; (5)、公司有关部门将对此进行重点抽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4、存在问题的处置措施: (1)、发现问题或隐患应现场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旁站记录上》上填写; (2)、经督促仍未整改的,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责成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既不整改又不停工的,项目总监应立即附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相关支持性证据材料向安监机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