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1、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和平安部组织评比平安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嘉奖
2、平安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 各部门必需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平安生产的法令、规矩,加强平安管理
②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常常性的平安生产教导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平安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庇护实力
③ 加强平安生产检查,准时发觉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准时报告和整改,乐观改善劳动条件
④ 延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平安生产工作或成果显著的
3、平安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 遵守平安生产规则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平安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平安生产
② 乐观学习平安生产学问不断提高平安学问和自我庇护实力
③ 坚定反驳违反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订正和违章作业
4、对平安生产有特别贡献的,给予特别嘉奖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 30%处罚(最高不超过 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有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状况轻重给予批判教导、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 不执行有关规则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实行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看法,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 对平安生产工作漫不经心、粗心草率、麻痹大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