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验证本厂各项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相宜性、充分性 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适用于本厂平安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1 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3
2 管理者代表负责报告平安生产标准化执行状况、平安生产工作目标完成状况
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 平安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定方案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订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 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5 责任部门负责设施订正、预防措施
1 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平安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4
2 绩效评定输入 4
1 平安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订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
2 平安管理部门收集职业健康平安管理标准执行,平安生产目标完成状况的信息
3 平安管理部门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订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状况
4 综合管理部门收集人力资源、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5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状况的信息
6 生产方案部门收集生产与平安管理“五同时”执行状况的信息
7 各生产车间(分厂)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平安生产目标完成状况的信息
3 绩效评定预备 4
1 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平安管理部门,平安管理部门收拾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作为管理者代表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厂平安标准化执行状况,平安生产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及绩效评定方案的依据
2 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平安管理部门将绩效评定方案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