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依照国家《平安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规矩,不断加强平安生产管理、环境庇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身伤亡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发生轻伤事故,由肇事单位自行调查处理
2、各子(分)公司发生重伤事故,肇事单位必需在 24 小时内报经营企管处,由肇事单位组织,经营企管处指导对事故缘由进行调查处理,10日内结案
3、各子(分)公司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肇事单位必需实行最快捷的方式报经营企管处,经营企管处接报后立即报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各子(分)公司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局交警队组织调查处理
厂(矿)区内交通事故,由肇事单位组织,经营企管处指导进行调查处理
5、各子(分)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爆炸事故或火灾事故,由肇事单位邀请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6、各子(分)公司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必需遵如实事求是,精确准时,不许瞒报或托延不报
7、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必需依照三政(1998)58 号文件第二章第六条执行
二、设备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发生小、中(按行业划分)设备事故,由肇事单位自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组织调查处理
2、各子(分)公司发生大、特大设备事故,由肇事单位组织经营企管处指导,对事故缘由和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处理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要达到找出缘由、查明责任,消退隐患,吸取教训的目的进行,不能借机打击报复
三、平安生产检查 1、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子(分)公司对平安生产方针、政策、规则制度落实状况,平安基础工作及隐患整改状况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子(分)公司范围内的平安教导、平安学问竞赛活动和职工自我庇护意识的平安大检查
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十天对各子(分)公司过节(假)期间平安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