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规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平安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办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平安生产规则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状况,并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资历证、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年检合格与否,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平安许可验收手续。 (1)施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平安生产许可制度、平安技术措施方案管理制度、平安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平安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平安生产教导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计划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损害保险制度等。 (2)平安生产许可证应重点对其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历状况的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该由取得相应执业资历的人员担任;垂直运送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平安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平安许可验收手续状况的审查,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该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该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该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记下,记下标志应该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计划,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计划,应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