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 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规矩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平安教导培训及平安检查等活动
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平安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平安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平安生产规则制度,调配各级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协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平安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平安防护和劳动庇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平安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平安生产巡察督查,并做好记录
发觉现场存在平安隐患时,应准时向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建造施工总承包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实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 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实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 4 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 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实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 3 人
(三)专业公司--1 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实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 3 人
(四)劳务公司--1 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 2 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该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平安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造工程、装修工程根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