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部工作职责 关于印发宁城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义街道办事处、热水旅游度假区开发管委会、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城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宁城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宁城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讨论拟订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审查、申报及颁发管第 1 页 共 3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理工作
(二)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根据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天义街道办事处、热水旅游度假区,下同)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分解落实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按年度进行考核和检查
(三)制定全县安全生产进展规划; 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讨论、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报送统计数据和分析,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报告或者通报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 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第 2 页 共 3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五)负责组织较大及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