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平安生产条例、物资公司平安规则制度、物流中央各岗位操作法律规范,结合物流中央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中央平安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检查组成员 组长:物流中央分管领导,其职责为对公司平安监督检查全盘管理工作
副组长:物流中央副主任,其职责为负责平安隐患检查的组织协调排查工作
副组长: 行政部主任,其职责为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根据规定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做好平安检查记录
有台账,有整改,有复查 成员:物流中央中层干部其职责为负责协作平安隐患的检查,对所管范围的平安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平安隐患准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三章 检查形式及内容 第五条 检查依据 国家平安规矩、公司平安规则制度、各岗位操作法律规范等
第六条 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检查,一种是资料检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七条 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内容为作业人员平安庇护措施、作业及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危险物品及物资是否按仓储规定储存,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符合标准,运送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标准
资料检查内容为现场装卸记录
第四章 检查时间 第八条 平安检查时间 1、定期检查:现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状况
2、不定期检查: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状况
3、落实集团公司布置的专项平安检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状况
第五章整改落实原则 第九条 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1、按平安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根据“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
3、对检查的各类平安生产问题要准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