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家畜良种补贴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家畜良种补贴合同 家畜良种补贴合同 甲方(县级畜牧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家畜良种者):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落实购买良种畜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购买 种畜场(杨种站)的良种畜(细和冻精) 只(支),总价款为 元,其中省财政补贴资金 元。 二、乙方在 月 日到 月 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买种畜(配种),交纳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种畜差价款 元,并提交本合同。 三、甲方责任: 1、组织购买种畜。 2、督促种畜场(配种站)做好售后服务,帮助乙方解决质量纠纷。 3、提供饲养、疫病防治等技术服务。 四、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交款购买种畜(细管冻精),如放弃购买种畜,应在本合同其次条商定的时间前 10 天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合同。 2、一年内不得擅自转让所购种畜,因特别缘由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3、家畜良种补贴合同签订后无故放弃购买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所购种畜的,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享受财政良种补贴。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在购买种畜(细管冻精)时提交给供种场(配种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县级畜牧主管部门): (购买种畜或细管冻精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