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移送表 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移送表移送法院(部门) 办案人 电话 案号 委托类别 申请人单位名称(个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单位名称(个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个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单位名称(个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 案情摘要鉴定原因 鉴定目的、要求 鉴定所需资料明细 审判长签章: 年 月 日庭(处)长签字: 年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月 日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移送法院(部门)公章: 年 月 日技术鉴定处收卷人: 收卷日期 年 月 日 中院技术鉴定处业务咨询办公室设在 933 室,电话:xxxx 实施办法及移送表的电子版在中院 FTP 站点网址为 ftp://135
252:2222 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流程 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承办全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
在工作中严格程序,法律规范操作,及时依法办理
严格审查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资质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当事人和评估机构
对外委托评估、拍卖事项应建立较为完善的登记制度,各种手续齐全、完备
同时作好报表上报,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一、对外委托评估 1、本院承办的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由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对外委托评估,各审判业务庭不得自行对外委托
2、需要进行司法评估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委托评估资产所需的相关资料
案件承办法官要对案件资产的质量、数量、所在地点、证照手续、权属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填写《评估决定表》,一式四份送审判管理办公室
3、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接到承办庭送交的《评估决定表》后,应审查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签收,并注明签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收时间,同时将《评估决定表》三份交还承办法官、一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