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法全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1994 年 7 月 5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1995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4 年 7 月 5 日 目 录 第 一章 总则 第 二章 促进就业 第 三章 劳 动 合同和 集体合同 第 四章 工作时间和 休息休假 第 五章 工资 第 六章 劳 动 安全卫生 第 七章 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 八 章 职 业 培 训 第 九 章 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第 十 章 劳 动 争 议 第 十 一章 监督检查 第 十 二章 法律责任 第 十 三章 附则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 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 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 四 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 五 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 六 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