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工程 木工班组承包合同书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点: 万源市新店乡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范围 1、按建筑面积 40
00(叁拾伍) 元/m 2 进行费用结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计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模板、支撑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木工制作、安装、搭拆、吊运、转运、对拉杆、穿墙管、蝴蝶扣、火钩、钉 子 、铁 丝 、封 口 胶 、安全 带 、安全 帽 、设备、工具、清 理 、清 扫 等,并 包括夜 、雨 天 加班费用
2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天
年 月 月开工, 年 月 月完工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 1000
00 元;提前一天奖励 500
00 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力争优良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 需要
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