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宁县黄河桥头油罐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工程 木工班组承包合同书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中宁县黄河桥头油罐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工程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宁县黄河桥头油罐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 中宁县石空镇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范围 1、按建筑面积 元/m 2 进行费用结算。 2、工程承包范围:该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制作、支撑制作、木模安装及拆除、模板整理、修补、上油、拆除归堆等,主体工程完工后材物料清理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围木放线工作及所需木桩 的制作,线方及刚 性 屋 面分格 缝 木方的制作以 及技 术 交底 的工作内 容 等 包括 木工制作、安装、搭 拆、吊 运 、转 运 、对 拉 杆 、穿 墙 管 、蝴 2 蝶扣、火钩、钉子、铁丝、封口胶、安全带、安全帽、设备、工具、清理、清扫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天。 年 月 月开工 年 月 月完工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 1000.00 元,以此类推;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或优良。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1、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 3 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 3、 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及进度款。 4、 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购置服装、购置“三保”设备。 第六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 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