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基 本 信 息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安全 生产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木质纤维属于非导电性可燃性飞絮粉尘(IIIA)
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5mm)的引燃温度250℃,粉尘云的引燃温度445℃,粉尘平均粒径 40-80 微米,软木粉爆炸下限为 44-59g/m3
一、安全基础管理 (见通用部分) 二、作业场所管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1 建(构)筑物结构与布(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按GB 50016规定的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进行设计
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与其他厂房建筑之间不得低于10 米,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低于10 米
【查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生产厂区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
1 条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第5 条 (1) 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应用轻型结构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材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
2 条 (2) 多层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或在墙上设置泄爆口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局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泄爆口】 07)第 5
2 条 (4)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现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区域疏散门】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 4
4 条 (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 《粉尘防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