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律 尽 职 调 查 委 托 协 议 本 协 议 由 以 下 双 方 于 年 月 日 在 签 署 : 甲 方 : 负 责 人 : 职 务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律 师 事 务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职 务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 真 : 甲 、乙双 方 经过友好协 商,就甲 方 委托乙方 对有关资产进行法 律尽职 调查事宜,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 协 议 ,双 方 共同遵守。 第 一条 委 托 事 项 1.1 甲 方 委托乙方 尽职 调查的资产范围包括: 1.1.1 债权 1.1.2 股 权 1.1.3 物 权 1.1.4 其 他 有 关 尽 职 调 查 资 产 的 清 单 见 附 件 一 。 1.2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对 上 述 资 产 的 合 法 性 、真实性 、时效性 、可控性 等实际状况继续调 查 和判断,并出具律师调 查 报告。 律师调 查 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的 法 律现状认定,包括权 属是否清 晰,资 产 是否真实存在等内容,并进行相关法 律责任和风险分析以及对 存在权 属瑕疵的 资 产 提出补救措施和操作方 案等建议。 1.3 对 资 产 尽 职 调 查 的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3.1 债权 资 产 A.债权 的 基本情况及瑕疵; B.债权 形成的 法 律关 系的 合 法 有 效性 ; C.担保的 合 法 有 效性 ; D.债权 的 时效、期间;担保的 期间、时效等; E.债务人、担保人的 存续状况; F.影响债权 收回及处置的 其 他 瑕疵与风险。 G.其 他 1.3.2 股 权 资 产 A.股 权 对 应被持股 公司的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 股 东、注册资 本、营业范围、存续状况、年检及被吊销、撤销或清 算、破产 、财务数据、主要资 产 、主营业务情况等; B. 股 权 资 产 形 成 和 历 史 沿 革 情 况 ; C. 股 权 资 产 的 质 押 或 者 查 封 情 形 以 及 其 他 设 置 在 股 权 上 的 法 律 义 务 或 者 安排 ; D. 股 权 的 所 有 权 判 断 ; E. 其 他 影 响 股 权 法 律 状 况 的 情 形 。 1.3.3 物 权 资 产 A. 物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自 然 状 况 ; B. 物 权 形 成 的 合 法 性 , 包 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