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的当前发展与主要论题 ---《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编者前言 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一 1.把“法”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分析,着重从把握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法律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原因的立场出发研究法律现象,是社会学说史中的一个古老课题
亚当•斯 密 很 早 就 论述 了 法律制 度 对 价 格体 系 的影 响 ,从法学研究跨 入 经济学领 域 的马 克 思 指 出法律关 系 不 过 是社会经济关 系 的反 映 ,马 克 斯 •韦 伯关 于 经济生活 与法律生活 之 间 固 定 的相 互 依 存 关 系 的论述 还 直 接 促使法律的经济解释学派的产生
2.法经济学运动出现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不 是偶然的
一方面,现代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不断扩张和渗透到其他社会科学领 域 ,形成了 “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学术格 局,运用理性预期理论、新制 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法律现象更具“科学性”和解释力
另一方面,继美国法学家霍姆斯 提出“法律的生命不 在逻辑,而在经验”的著名论断之 后,以弗兰克 和卢埃林等法学家为首发起了 法律现实主义运动 (Legal Realism Movement),在法学研究中逐步运用经济理论和方法,以揭示法律制 度 和经济体 制 相 互 运行之 间 的制 约关 系 和影 响
他们对 正统的法律家们采取的“概念法学”和“法条主义”立场提出批判,强调法律的社会目的和效果,即不 仅考虑法的“正义性”、“公平性”,也优先考虑法的“效益性”,注重对 与法律有关 的政治、经济、社会等诸问题的研究,由此引起的法学思 维方式和方法论的革新为法经济学的出现奠定 了 思 想基础
3.法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的基本定 位是从法与经济学互 动的视角研究社会的重要学科,同时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