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案例馆资料案例1:美日汽车的谈判节奏控制[案情]:美国和日本在汽车销售领域的摩擦在经过近20个月的谈判之后仍然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1995年5月10日,美国人的耐心似乎已经枯竭
美国首席贸易谈判代表坎特声明,白宫曾提醒过让刚刚成立的WTO注意,美国可能在45天之内提出申述,指控日本政府在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的规章与汽车生产公司的商业行为同世界贸易规则貌合神离
他还声明,美国在提出此申诉之后将对日方进行贸易制裁
1、美方单方面制定时间界限1995年5月16日美国公布了制裁日本汽车的清单、美方的声明指出,如果日本到6月28日仍未向美国汽车及零部件开放其市场,美国将对日本的13种豪华型汽车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总金额按照1994年的进出口值为50
9亿美元创下了美国政府实施惩罚性关税的最高纪录
2、日方对美方强加时间界限的应对方案在美国宣布制裁清单后,5月17日,日本通产省省长桥本龙太郎宣称日本决定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解决的要求
日方敦促WTO就美国提出的对日本汽车征收惩罚性关税的合法性问题召开紧急会谈
桥本还指出日方准备在6月末对美国采取报复性措施,并声称日本政府将在审查了美国针对日本出口汽车的最后制裁清单后再作决定
按照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规定,争端的双方首先应进行双边磋商,这是复杂的争端处理程序中的第一步
如果美日双方在最长不超过60天的时间内达不成协议,那么就要成立一个三人专家小组来评定美国的制裁是否合法
3、双方在重开双边谈判的日期及地点上也存在着意见分歧
桥本龙太郎要求在WTO的监督下最迟应于6月15日在日内瓦开始汽车贸易的双边谈判,因为按照WTO的指导规则,6月15日是非紧急程序的最后期限
但是坎特却要求汽车贸易谈判应该于6月20日和21日在华盛顿举行
尽管存在这些分歧,各方还是设法达成了协议,决定由两国的中层代表于6月12日和13日在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