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积极推动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在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从近期督查情况看,仍有部分派出所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检查单位数量、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次数达不到要求,对农村、社区及“九小场所”的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全面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法定职责之一
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07号)和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都对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方式、程序、范围、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推动消防监督工作在派出所的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
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所长负总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专兼职消防民警、警务室民警具体实施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专兼职消防民警名单要及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不得随意调换
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职责、社区和责任区民警消防监督职责、消防监督工作网络图、消防执法流程图要在消防监督室内悬挂上墙
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并建立消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派出所民警实行“周公布、月考评、季通报和年度总评”的量化考核,与评先创优挂钩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督导培训力度
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研究解决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