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防治培训讲义煤矿水害是与瓦斯、火灾、粉尘、顶板灾害并列的矿山建设与生产过程中的五大安全灾害之一。长期以来,因为煤矿水害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极为惨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煤炭工业的迅速发展,煤炭资源开发生产的深度在不断加大,采煤工作面的空间尺度在不断增加,矿井采掘速度和机械化明显提高,这种高产高效的生产管理方式对矿井防治水害安全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最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频率在不断地增加,造成人员、经济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据统计在 2005 年以前的 20 多年里,全国煤矿共有 250 多个被水淹没,死亡 1700 多人,经济损失高达 350 多亿元人民币。仅在 2005 年,全国煤矿就发生水害事故就达 109 起,死亡 605 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特大水害事故就有 13 起,死亡 306 人。特别是 2005 年 8 月 7 日,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发生的重特大透水事故,造成 6 人死亡,117 人至今下落不明。2010 年 3 月28 日,中煤集团一建公司王家岭项目部在建矿井时发生重大透水事故,153 名矿工被困井下,经过艰苦不懈地努力,115 人被救,48 名工人遇难。这一次次水害事故的发生,告诫我们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这一次次警钟的鸣声告诫我们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必要性。因此,做为煤矿的生产、建设者,掌握好、学习好煤矿的防治水知识,对于煤矿的生产和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在座的各位都很清楚,在井工煤矿的建设和生产作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近,揭露或波及破坏一些含水层。只要这些工程的场所处于含水层(水体)的水位以下,水体就会因失去原有的平衡,在重力作用下,以各种形式向井巷和采场涌出。这种涌出的形式有一般性的滴、淋水,也可以是突破性的大量涌出,形成水害。是否能形成水害,这主要决定于作业场所所处的地质构造部位,含水层(水体)的富水性,可能补给的水量和水压,以及各采掘工程对各含水层的揭露、贯穿或波及破坏的程度。因此,煤矿生产建设的整个过程,都存在着与地下水的斗争,矿井的生产与发展,都与这一斗争息息相关。从目前的形势大家都知道,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严,力度也越来越大。例如公亡赔偿金,由于过去的几万元到现在的几十万元,对业主、企业主由过去的检讨、处分到现在的追究法律责任等等。这些举措的实施告诫企业主、老板各行各业抓好安全、重视安全生产是“以人为本...